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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探望权的主体范围思维导图

深知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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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探望权的主体范围
探讨
范围
主体
子女
探望
父母
抚养
直接
权利
规定
婚姻法
子女抚养
探望权

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依此规定,我国探望权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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