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源于血缘,而不依附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当然的有权看望、抚养、监护孩子,且是其义务。探望权正是法律设定以保障失去直接抚养权的父母一方对子女行使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的,也是为了使失去直接与子女生活的权利的父母一方可以与子女沟通、联络感情,使子女免受父母离婚的二次伤害。是法定的身份权利,只可以在出现探望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情形,才可以由法院判决中断探望,且在不利事由中断后,要恢复其探望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剥夺其探望权,且不得自己放弃,更勿论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