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琴是前年参加工作的。工作不久她竟然爱上了同办公室的一位有妇之夫王某,并为王某作过一次人流。小琴的一位男同学李某曾追求小琴多年,一直被小琴婉拒。去年冬季的一天,李某去小琴宿舍时,偶然发现了王某写给小琴的情书。李某偷偷将这封情书塞进了自己的口袋。此后,李某即以情书要挟小琴,声称如小琴不嫁给他,就要败坏她的名誉,小琴只得含泪答应了这桩婚事。今年3月,两人匆匆登记结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琴的事不知怎么传到了李某同事的耳朵里,其同事常常借题发挥戏弄李某。李某回家后常常借酒浇愁,对小琴也是非打即骂。小琴目前已回娘家居住,她对这段婚姻很失望,很想尽快解脱。有人讲小琴的这次婚姻是胁迫形成的,可以依照法律申请撤销,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