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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精神和物质)思维导图

南柯一梦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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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精神和物质)
精神
物质
损害赔偿
请求
过错
有权
离婚
重婚
财产
对于
婚姻法
离婚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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