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光荣证》制度。《光荣证》由县委、县政府印制,相关部门盖章。内容凶手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基本情况、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享受优惠政策的记载。发证程序:先由乡(镇)计生办负责搞好入户调查,填写《光荣证》发放登记表;再由乡(镇)长、主管领导、计育专干共同签字后,上报县计生局;由县计生局组织人员,逐乡(镇)逐户审核把关,填发《光荣证》。
(二)、每年年初,各乡镇要摸清重点扶持的计生户对象底子,并以文件上报县计生局。县计生局对上报的计生扶贫对象逐乡镇、逐人审核,按照每户实际情况确定扶贫项目及资金发放数额,并以县计生局、扶贫办、县农行文件下发各乡镇。计生帮扶对象持《光荣证》或帮扶资金领取通知书在乡镇工农业所办理扶贫资金领取手续。
(三)、县农业局、果业局、计生局每年年初对计生户提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下发各乡镇,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县农业局,果业局派员授课,乡镇计生办填写《光荣证》记载,并做好培训记录。
(五)、农村双女户夫妇一方在落实绝育措施半年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比例筹措保险费(双女户夫妇向乡镇交纳本户应承担部分)并造册登记,报县计生局审定后,到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六)、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加注意见,乡(镇)计生、民政干部入户调查审核,报县计生局审定后,由乡镇统一到县民政局办理领取救济粮、款、物手续并发放给救济户。
(七)、申请宅基地的农村双女绝育户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庄基审批登记表,村委会加注意见,由乡镇审核并统一在县土地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村委会按批复及时划拨宅基地。
(八)、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开办门店或人事个体企业的,持《光荣证》到县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
(九)、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持《光荣证》直接到县、乡服务站免费进行健康检查。
(十)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持《光荣证》每年年初到年在村委会办理减免义务建勤工手续。在荒山、荒坡拍卖中中标后,到村委会办理拍卖费减免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