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给新生儿上户口的时候,父母可以给宝宝选择随母亲落户,也可以选择随父亲落户。爸爸妈妈们务必要记得在宝宝刚出生一个月内给他上户口。在办手续的时候,父母需要出示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两人的《户口簿》到所属派出所找民警办理。
2、在父母在结婚登记前,如果宝宝出生的话,随父还是随母落户,都是可以自行选择的,所需的凭证是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户口簿》。
3、如果宝宝是由农村母亲在家生的,那么需要由父母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公所(委)旁证人证明、辖区(责任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证明,同时父母还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和宝宝的出生记录,凭借这些材料可到所属的卫生院或者时卫生所开《出生医学证明》,之后就可以按照一般流程办理上户手续。
注:上述的婴儿的申报出生登记,还有一项规定,是以宝宝的出生时间在1987年8月7日为界,在此时间之前出生的宝宝,须随宝宝的生母落户,而在此时间之后出生则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而对于在199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小朋友,在办理上户手续的时候还需出示一项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
4、关于收养类出生登记:如果是被收养人在当地福利院的或者是弃婴的,都需要凭借《收养登记证》、申请报告和户口簿复印件和其他的材料去所属的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如果宝宝是弃婴的,也是按此流程进行上户手续的办理。对于提供的相关证明,派出所民警会进行受理和调查。
5、在宝宝上过户口之后,各地的警察局会将其《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者是收养证明这类的材料分类保存,此种材料需要进行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