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购房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3、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4、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下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
6、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7、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适用解释二,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8、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对方或双方名下;对双方赠与,共同共有。
9、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1、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解释二,共同共有,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10、双方父母出全资的,按份共有,适用解释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的立法本意。
11、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适用解释二,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1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13、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
14、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共有处理。
15、婚后双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16、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全部首付款的;双方认可且共同还款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17、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事后认可并共同还贷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18、极端情况是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