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何某初中毕业,20年前,曾因盗窃罪,被栖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来后,一直没有稳定正当的职业。
经人介绍,何某与安徽女子尹某结识,2006年4月24日,两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这一年,其貌不扬的何某39岁,而年轻清秀的妻子尹某才26岁,算是一对典型的老少配夫妻。
两人实为奉子成婚,结婚不到两个月,也就是2006年6月中旬,尹某为何某生下一个儿子。一个小家庭这样一步步完整起来。两年4个月之后,这个家庭又增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然而,尹某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给何某怀上第一个儿子期间,何某竟然出轨,与另一女子夏某有了性关系,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儿子出生后8个月,何某与夏某的女儿也来到世间。这一切,尹某自然被蒙在鼓里。
说来尹某的反应有些迟钝。其实去年2月14日,也就是情人节这天,尹某就该发觉一些明显的苗头。这晚,丈夫何某外出,夜深了还未回家,尹某实在等不下去了,给他打手机,结果却是一个陌生女子接听的,问她是谁,对方自称是何某的“老婆”。尹某感到莫名其妙,何某回家后,她问是怎么回事,何某称,那只是朋友之间开玩笑,别当真。
尹某没当真,哪料到今年1月初,一个女子直接打她手机,告诉她,何某都已经跟她离婚好些日子了,“自己才是何某的现任妻子。”为此,两人还在电话里发生争执。
面对质问,何某一口否认。但尹某决定查个究竟。今年1月底,她来到民政部门一查,记录中明白无误地写着,何某与自己早就解除了婚姻关系。自己从没想过离婚啊,怎么还“被离婚”了?这是怎么回事?
震惊之余,尹某来到当初登记的民政部门,调出一份2007年11月30日签字的“离婚协议”,当时一眼看出,协议上女方当事人的照片,根本不是自己;署名一栏签下的名字虽是自己的,但笔迹却非自己书写。也就是说,丈夫何某背着她找来一个替身,冒充自己办了离婚手续。
后续调查显示,“离婚协议”签字后第四天,何某与夏某在此领取结婚证。“丈夫重婚了,还是有预谋的!”这个念头一下子冒出尹某的脑海。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今年2月初,尹某向建邺区法院状告民政局,认为民政局仅在形式上对何某和冒充她的女子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未全面核对她本人的照片和笔迹,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谨慎义务,致使何某违背自己对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骗领了离婚证,应该判决“离婚协议”无效。法院支持尹某的诉求,今年4月6日,作出判决,确认何某与尹某的“离婚协议”无效。
而当初与何某领取结婚证的夏某表示,她并不知道何某没离婚,不然是不会跟他结婚的。
尽管何某否认找人冒充尹某办理假离婚手续,不过尹某决心维权到底,她要求追究丈夫何某的刑事责任。目前,何某已被检察院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