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如果发现对方有骗婚索取财产的行为,想要取回财产,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为财而缔结的婚姻,法律是不禁止的。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需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骗婚来说,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的,应返还彩礼。对于第三种情形,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来举证,法院将不支持返还财产的诉求。
如果真是实实在在的骗婚谋取利益,那么肯定是牵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比如伪造证件(学历、身份伪造)、招摇撞骗(假扮军人等)、敲诈勒索、诈骗。
如果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较大的财物,还没有结婚的可能会涉及诈骗罪。这种情况骗的是彩礼,以结婚为理由,拿了大额的彩礼就潜逃,诈骗故意就很明显了。但是一旦结了婚,就很难认定诈骗罪了。
个人觉得最稳妥的方法是结婚前先相互了解一下对方,不要为了结婚而着急结婚,知根知底的最好了,我们祖辈说的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
骗子的智商,总是领先普通人一步。在普通人刚学会上网的时候,骗子已经会使用网络诈骗了;在国家刚刚提出依法治国的时候,骗子已经冒充各类公检法趁机行骗了;在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刚刚萌芽的时候,骗子已经熟练地使用合同法设置各种陷阱圈套了。我们如何能与各类骗子斗智斗勇,俗话说不拍贼偷就怕贼惦记,光靠自己有时候是难以分辨好赖的,我们能依赖的可以有家人、朋友、可能提供帮助的其他人,也需要更加完善强大的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