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当时准备了两份:一份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另一份有公司盖章的公司的申请,结果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被收下,另一份被扔出来了。
(2) 调京人员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电话;**没有人事权的单位盖上公章后到海淀人才中心再盖公章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有随迁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 在京一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9) 随迁子女超过16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 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经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
(11) 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见后面有扫描件。
(12)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在京方开介绍信到海淀人才查档案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