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以国家所有的形式存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集体经济(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集体成份)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有利于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发展个体经济有利于利用分散的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和流通,扩大社会服务,增加就业。
私营经济(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有成份)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发展私营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吸收劳动者就业,增加国家税收。
外资经济(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外资成份)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境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境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