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大的利益,春秋的“霸主”,实则就是“盟主”,而以号令诸侯,集合诸侯之兵,讨伐对周王不臣的诸侯国家及少数民族,这是周王赋予他们的权力。当然,实际上这是因为周王自己无力征讨了,霸主也就可以讨伐不服从自己号令的盟外之人。
早期的霸主,如齐、晋,是在实力强大时,以维护周王的名义进行征战的,他们的霸主地位,得到了周王的认可。周王允许他们拥有“六军”,而那时的周王是“九军”,其他诸侯只允许“三军”。当然,实则周王也没办法废掉霸主的军队,只能承认。但这至少名正言顺。
诸侯国除了向周进贡之外,也会向霸主进贡。不过那时向周王进贡也只是什么农产品这些,对霸主进贡就更少了。
霸主可以定期召集诸侯,进行会商,只不过周王还有自己的土地,所以不能挟天子而已。
春秋重礼乐。霸主可以享受高于诸侯的礼乐,但不能高过周王。如果行高过周王之礼,奏高过周王之乐,则会失道失心,不久即会实力减弱而失去霸主地位。
霸主本身即是周王的卿,可至周王朝中议事。并不是所有的公、候、伯都有机会做周王的卿。在春秋初期,就发生过“周王除掉郑伯的卿职,郑伯攻周东郊,取周东郊禾还”的事件,这也为后来“齐桓公伐郑不臣”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