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巴黎公社是普法战争背景下的突发产物,而不是法国社会阶级矛盾激化的后果。当普法两国之间的关系稳定后,两国资产阶级联合镇压威胁其利益的政权时,巴黎公社的最后时刻也就到来了。例如,梯也尔政府镇压巴黎工人起义失败后,逃到凡尔赛,积极准备反扑。4月,德法两国在签订完赔款条约后,德国释放了十万多名法军战俘,并提供了许多军火。这样梯也尔政府的实力大增,进攻巴黎的军队增加到13万人。同时还允许梯也尔政府军队越过德军的防线进攻巴黎。双方力量悬殊,是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
第二,大的社会环境不允许巴黎公社能够建立巩固的无产阶级政权。19世纪中后期,资本主义制度正处于上升时期,法国的经济基础还能够承受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作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当时还不具备取得胜利的客观条件。法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尚处于早期阶段;工业中小生产还占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也占人口多数,经济发展远不能承载巴黎公社这样的无产阶级政权,也就是说,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还不具备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这种新制度的条件。
第三,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当时大多数法国人拥护和信任的是资产阶级共和派,全国各地极少出现起来支援巴黎公社的斗争,广大人民对此更不理解。这就决定了公社必定失败的命运。
第四,巴黎公社自身也犯了一些错误。诸如不肯没收法兰西银行,在打击反革命活动上过于宽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