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孝廉不利的一面。但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到了最后,却完全变形,已经失去了选拔人才的作用。“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原先西汉时期,只需要官吏六百石以上者,为父母服丧三年。而到了东汉,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服丧三年。那么,为了突显自己的孝道怎么办呢?只有服丧六年甚至二十几年者,为的就是获得名声,从而入仕做官。后来甚至发展到,为自己恩主(推荐他去做官的人)服丧,甚至也达三年之久。一些人为了入仕做官,十分注重人际关系,注重和恩主的关系,形成人身依附,对个人尽忠而不对国家尽忠。社会知识分子都沉迷在这种虚伪的环境中,更遑论其他人了。这也说明,举孝廉这个选举制度后期已经变质,自然会被其他选举制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