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即论点,然后加以分析、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这种结构形式是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顺序来展开论述的。
先提出总论点,然后并列地从几个方面分别对总论点加以论述,即论述部分是由并列的几个分论点的论述组成的。并列式的几个分论点常常放在每段开头,以显示层次。运用这种结构形式的关键,是对一个总论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来加以认识,并能够并列地排出几个能说明总论点的分论点来。
按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一层深入一层地论证论点。“深入”的路子很多:可由现象说到本质;可由可能说到必然;可从经验说到问题,再说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从“是什么”说到“为什么”,再说到“怎么样”……这种结构形式能使问题的剖析如层层剥笋,步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