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但如果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如职工福利、馈赠等,视同销售,并在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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