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上期月份没有申报,或当期逾期申报的,不允许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处理。
(2)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纳税前,应确保缴税帐户有足够余额。因帐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扣款不成功,纳税人应及时补足银行存款,从[申报征收]首页直接进入[网上缴税]页面进行税款缴纳。如果因其它原因而导致扣款不成功,纳税人应记录出错原因,及时通知主管国税分局。
(3)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当期结束前进行网上缴税。逾期缴纳税款的,系统自动按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使用网上报税的纳税人缴税成功后,纳税人到银行打印电子缴税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操作与电话申报一样)。
(5)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表查询功能用A4纸打印纳税申报表,连同财务报表一式一份按规定依次按月装订,1月、7月报送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
(6)网上申报纳税不适用于采用“定期定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系统还不能处理含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待系统修改后再另行通知)。同时纳税人暂时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所得税的申报。
(7)网上申报成功没缴税或申报成功并已缴税后发现数据有错的,必须携带完整准确的纳税申报表到主管国税分局前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