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主表,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等有关项目。
本表包括关联交易、关联债资、成本分摊协议、同期资料四部分信息。
1、“100关联交易信息”中的项目,根据《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2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3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G104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G105000)、《金融资产交易表》(G106000)、《融通资金表》、(G107000)、《关联劳务表》(G108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2、“200关联债资信息”中的项目,根据《融通资金表》(G107000)和《权益性投资表》(G109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4、“300成本分摊协议信息”中的项目,根据《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成本分摊协议表》(G110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5、“400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栏,根据《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