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指的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举个例子说明:
一项固定资产,我们在会计核算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原值50000,已提折旧10000,而且,已提减值准备5000,那么固定资产目前的净值=50000-10000-5000=35000。假设税法上也要求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税法上核算的该固定资产的净值=50000-10000=40000。为什么税法上不减去减值准备呢。因为减值准备属于一种预提性质的费用,是一种准备,税法上简单的说只承认你实际真实发生的,对于还没有发生的、企业预提的税法上根本不承认。不过,这部分预提的费用税法上规定,在未来发生时可以抵扣。所以,这5000元减值准备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这种差异是对企业是有利的,将来可以为企业抵税的,属于一项资产,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简单理解就是资产的会计核算价值比税法上核算的价值(计税基础)小,那么就应该将差额部分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前者比后者大,那么就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的会计核算价值比税法上核算的价值小,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时间差引起的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只有在会计核算中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且递延所得税资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据坏账来计算的,参照上面企业的例子,具体的就是用年末资产减值准备剩下的余额*25%,即为坏账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去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出的差额。但也存在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假设企业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数额相对比较大,而且企业长期经营不善,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企业在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