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计入账内,并且在登记完毕后,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符号,表示已经入账。
(2)更正时使用红色钢笔或水笔,登账时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水笔。
(3)启用账簿或调换记账人员时,应在账簿的“启用及交接记录”封面内逐项填记有关事项。
(4)日记账应该按日结出余额,日结可逐笔查询余额,但也可以每隔五笔结一次余额,每日的最后一笔不必另起一行,应自然结出当日余额。
(5)要正确登记日记账应:根据审核无误的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或结合收、付款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序时、逐笔地登记日记账中各栏。
(6)一般月结的方法是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并在下一行的摘要栏中用红色字居中书写“本月合计”同时在该行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及余额,然后在“本月合计”行下面再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7)年末各账户按前述方法进行月结的同时,在各账户的本年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通栏双红线,表示年末封账的意思。
(8)有余额的账户结转下年时,应在年末划通栏双红线,并在下面一行摘要居中红笔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当转入下年新账时,摘要栏内第一笔红笔填写“上年结转”即可。
(9)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栏填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填写θ表示。
(10)账簿登记不可以通过刮擦、挖补、涂抹或用褪色药水等方式更改字迹。
1、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以此来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2、“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并且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3、科目借贷方向:期末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公司银行存款的增加。特殊情况下,余额也可能在贷方出现,这时候表示公司存在未达账项,要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也需要检查是否记错(如方向记反、支出重复记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