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工后需外出办事(出差):也是按照正常工资给付
3.与员工协商后的弹性工作(比如在家办公、远程办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等)
因支持疫情的防控工作,大多数省份都宣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延迟的决定。规定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这时候工资怎么算呢?
以广东、福建地区为例,如果企业因符合不受延迟复工的限制,安排职工进行工作,那么对于职工工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支付。如果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对于补休不作安排,则应当支付职工两倍工资。
根据人社部等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我们可以了解到延期复工,在家上班关于员工工资发放问题,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
北京市人社局作出明确指示,企业若是要求员工以网络、电话等远程办公形式在家上班,则工资计算应当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为标准。
江苏也对“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在家办公的工资计算”作出了明确指示,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在家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正常办公,则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标准支付职工相应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延期复工,在家远程办公工资应当按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通过《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可知:
如果职工因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者仍未返岗期间,相应休假已经用完仍然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企业应当以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为原则,与职工进行沟通协商。
根据相关规定,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薪金为标准,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支付周期,则应当依法发放相应生活费。
各个地区生活费标准有所不同,因此职工到手的实际生活费也会有所差异。比如:北京规定,职工待岗期间,企业应当以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为标准,进行职工待岗期间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