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
案例说明:A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A企业用该借款于当日购买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4900000元,另支付运杂费及保险等费用100000元,设备已于当日投入使用。请问相关会计处理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