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企业在列报财务报表时,应严格遵循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与其他经济事项,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企业列报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外应按权责发生原则编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财务报告的组成内容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等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以有利于正确地进行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