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一共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对公账户的开立有助于企业资金的结算,为企业以后的业务开展提供便利。
基本账户是最重要的一个账户,并且它有着限制:一家企业只能开一个基本账户。
基本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虽然限制很多,但是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来办理,因此它是不可替代的。
有时企业会有借款或者其他结算业务的需求,一个基本账户就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了,因此一般账户的地位就会显现出来。
与基本账户不同,一般账户可以开立多个,并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但是正常一家企业不会开具太多的一般账户,一方面不易于管理,另一方面手续费过大会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账户虽然也具备转账和存款等功能,但是无法实现现金支取。要想支取现金,只能从一般账户转账到基本账户后,才可以通过基本账户实现操作。
临时账户也叫临时存款账户,之所以称之为“临时”,是因为这个账户有着规定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企业出现四种情形可以申请临时账户的开立,例如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和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专用存款账户比较特殊,它是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在企业中,该账户的资金不能随意收付。
专用账户的作用有很多,例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