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指的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一般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票据一般是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对持有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也分为“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
1.凭证按其格式和使用范围的不同,分为通用的基本凭证、专用的特定凭证。基本凭证是由企事业会计人员根据有关业务事实或原始凭证自行编制,用以记账的会计凭证。特定凭证是根据不同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
2.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盘存表,工资表、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票据只是其中一种。
3.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譬如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以及履约的程度,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5.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