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与普通发票一样,通过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的发票号码,采用统一的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也附在电子发票上。
税务总局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这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基础上升级的,经过前期试点,系统平稳运行,它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
电子发票实体上还是纸质,以前的发票是根据需要开具定额或者是金额,所以会出现大头小尾的情况。而电子发票义务人自行留存空白发票,在互联网录入数据,然后开具给客户。从而及时制止偷税漏税行为,避免一些管理上的漏洞。
电子发票与普通发票一样可以报销,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想要退换货时同原有的退换货流程一致,对方电子发票冲红可以直接处理,不需要将电子发票退回。电子发票适合商场、电商、快递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自印衔头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如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受票方和开票方需要纸质发票,可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自行打印,其基本使用规定、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和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