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2、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3、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