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标反映公司每一元的核心利润对应的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的多少,体现了公司核心利润的现金保障程度,真实反映了公司利润的质量,该指标越大,表明核心利润的现金保障程度越高,利润的现金流量状况越高,利润质量越高。
但应注意;该指标的分母(核心利润)还必须注意与分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之间的趋同性即两者包含的基本项目应该相同。核心利润在计算口径上已经减除了当期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而没有减除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但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则不反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却减除了企业支付的各种税费,同时资产减值损失也没有相对应的现金流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对企业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列为筹资活动项目,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则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此,只有将核心利润调整为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口径大体一致,该指标才更具有可比性。
同口径核心利润=核心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其他长期资产摊销额+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
调整后的核心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接近,说明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的质量就越高;调整后的核心利润越大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则说明企业当期的核心利润的质量越低,企业利润中存在的潜亏风险也就可能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