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用工程物资账务处理
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2)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3)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
(4)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
(1)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应按实际成本:
(2)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的,应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3)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
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注: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5)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
4、基建工程费用账务处理
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做以下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