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物流信息;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轨迹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符;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揽收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 “转运中心“、“中转中心“、“集散中心“、“分拨中心”等的记录更新(如:已到达、已进入、已完成、已发出);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长时间未更新,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江浙沪皖区域
首条分拨中心轨迹更新开始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
京津冀区域
首条分拨中心轨迹更新开始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
除“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宁夏、云南、甘肃、海南”外的省份
揽件地址与收货地址关系
均在同一省份
首条分拨中心轨迹更新开始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
在不同省份(江浙沪皖之间收发货和京津冀之间收发货的情形除外)
首条分拨中心轨迹更新开始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
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宁夏、云南、甘肃、海南
揽件地址与收货地址关系
任一地址在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宁夏、云南、甘肃、海南
首条分拨中心轨迹更新开始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