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2年、1983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先后进行了机构改革,并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
建立了老干部的离休、退休制度,开始逐渐废除实际上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
与此同时,许多地区和部门在干部的录用、考核、交流、培训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
党中央在1984年提出要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后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太广,决定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后又进一步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88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人事工作,更好地推行公务员制度,中央决定成立国家人事部
在此基础上,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