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税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税
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018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
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