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兰尼克是典型的连环创业者,在创办Uber之前,他先是从UCLA退学创业,创立了可以交换音乐和电影的流媒体下载服务网站Sour,因违反版权法,遭到30多家音乐和影视出版巨头联合起诉,面对2500亿美元的索赔,Sour最终以破产收场。
随后,他又与朋友一同创立了RedSwoosh,这一次,卡兰尼克修正了Sour的错误,在“合法”框架下提供流媒体下载服务,6年后,这家公司以1900万美元的价格被出售。
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是,2008年的一个雪夜,他与加里特·坎普(GarrettCamp,下称“坎普”)走出位于法国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久久未能打到一辆的士。于是坎普说,“我想在手机上按下一键就叫来一辆车”,之后便开创了Uber这家公司。
事实却远比这个有意无意被戏剧化的故事骨感得多。当时,经过8年的艰难创业,卡兰尼克精疲力竭。坎普也在一年前卖掉了自己的搜索引擎,他们希望借助在巴黎举行的LeWeb,寻找新的机会。
在巴黎,他们参与了一个讨论创业创意的研讨会,可惜的是,一键叫车的想法并没有获得与会者的热烈反响。
回到美国旧金山后,卡兰尼克几乎没有将这个创意放在心上,坎普却生出了执念。坎普注册了Ubercab.com的域名,并试图说服卡兰尼克成为Uber的联合创始人。
创业五年之后,在中国杭州的湖畔大学,卡兰尼克计算着,试图告诉听众在巴黎打不到车背后的原因。他拿纽约作为例子,“60年前纽约有13250辆出租车,今天也是,但当年的纽约和今天不一样。”每一辆出租车,都需要获取动辄百万美元的牌照。对于付出昂贵代价的司机而言,他们极力要求牌照限量、稀有,顺应这样的需求,整个市场的运行逻辑并非按需配置。
回到Uber的商业模式,2010年,卡兰尼克与坎普成为联合创始人,在美国旧金山开始了创业。刚刚推出时的Uber,只有几辆车,走的是高端路线,仅开放给100名乘客。不过,它已经初具雏形,移动应用,利用GPS定位,注册信用卡信息后,一键叫车,5分钟内到达,自动扣费。
因为超乎寻常的便捷以及高端服务——“所有人都可以像百万富翁一样坐车”,Uber很快通过口碑传播而广受关注。4个月后,旧金山市交通管理局和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开出20000美元的罚单,发出禁令,其中一项是不允许使用cab(出租车)这个词。
禁令成了打开卡兰尼克的脑洞的钥匙。去掉cab这个字眼的Uber,成为连接闲置车辆司机与乘客的真正的共享平台,官方说法是提供非盈利的“搭车服务”(RideSharing)。创业6个月后,Uber的平台迎来了它的第3000名注册者。现在,在全球范围内,Uber有超过100万名司机。
然而,因为对既有体系的破坏,Uber还是不断受到质疑,甚至遭到禁止。在美国本土的迈阿密、奥兰多、奥斯汀和弗吉尼亚等,法律禁止Uber这样的服务,在德国、泰国、韩国、西班牙等国家,Uber遭到全面或者部分封杀。
对于这些抵制,卡兰尼克采取的方式是反抗,对于Uber在韩国、德国的处境,他的评价分别是“首尔政府还生活在过去”,“德国出租车行业与混蛋一样”。
他给自己的行为贴上了标签“原则性对抗”,意思是,如果抵制你的人所坚持的主张是你所尊敬的,那么就不要对抗;而如果对方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既得利益者,就没什么好谈的。
“想当颠覆者,就难免成为混蛋”,Uber的一位早期投资者说。或许你可以看到他的赞美,然而,对于卡兰尼克来说,这个赞美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个麻烦,不是吗?从公众脑海里抹掉“混蛋”这个词儿,是一场更加旷日持久的战斗。
当然,随着Uber的扩张,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一篇公开报道的整理,目前在全球,除了少数完全禁止的状况,Uber与监管之间达成了不同程度的共识,包括纳入体系、分层监管以及变得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