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般劳动者和奋斗者区分开来之后,还不够。毕竟“非奋斗行为”这个标准虽然构筑了员工等级正态分布的基础,但还是比较低,起不到文化的牵引作用。
从组织的期望视角看去,企业家显然迫切需要找到一批人,他们具有更高的态度承诺和精神境界,例如有大局观,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看待自身工作,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审视自身行为,必要时甚至可以做出个人利益上的一些妥协与牺牲;又如成人达己的精神境界,首先关注别人的感受,从别人的反馈中读懂对自己的期待,由此愿意在成就别人的基础上达成自身所想;再如有使命感,做事不仅仅关注当下和眼前利益,更重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愿意牺牲近身的舒适去换取更加长远与幸福的未来。对这种人,企业家自然是愿意付出更大的代价来选用育留的。
实际的情况呢,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企业内部一定有一批人,即使老板的光辉还没来得及照耀到她,也愿意舍小我为大我。这样高能量的奋斗者,理应甄别出来,给予更好的对待,同时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价值。
甄别这群人的标准,就是我们说的“高境界行为”。它有两个维度,一是空间维度上,能够合理地处理好个人与团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结果上无一例外地都促进了整体的福祉,反过来又成就了自己。二是时间维度上,能够合理地处理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积极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学习并与时俱进,总是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能仰望星空,又能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前进等等。
在企业的三层文化标准中,“红线”是最清晰的;“非奋斗行为”总体上也应当可以基于事实来度量;相对来说,“高境界行为”比较抽象,虽然导向清晰但不那么界限分明。不过没关系,因为高境界行为只“管”少数公司最为关注(也是对公司价值最大)的对象,所以即使管理成本高一些也值得。
把这些高境界行为开发出来,明确甄别标准和程序,同时结合专业能力与创造力方面的表现,我们就能找到谁是企业发展所需要、最有未来价值的高潜人才,就可以把他们收入后备人才库,重点关注和帮助他们成长,大胆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有锻炼的机会,尽快脱颖而出。
在组织与管理学意义上,企业就是由企业家和干部群体构成的权力团队的。他们的态度如何,境界高低,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根本意义和深远意义上的影响。所以必须遵照这些高境界行为标准,来监察组织内部目前身处高位的干部群体,看他们是否配得上组织所投放的期待,股东所寄予的委托。如果结果表明不能,或状态上存在隐忧,组织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干预,不论使用何种手段。正如华为所宣称的,对待干部,惟有锤炼。久经考验之后,“从泥坑里爬出来的是圣人”,“烧不死的鸟是凤凰”,才能肩负起组织所赋予的使命。
在组织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他们的才干不足委以重任,潜能或也充分释放,但他们仍然具有较高的能量,就是通常所说的“雷锋”。在劳动态度和精神境界上,他们是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在工作情感上,他们是忠于企业,值得信赖的;在人际关系上,他们是周边公认、群众服气的英雄与模范。这样一批人,同样需要基于高境界行为标准而甄别出来,授予合理的荣誉,配套相应的待遇。
要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文化引领和影响团队,达成组织的目的;期待高潜人才越来越多地脱颖而出,成为带动公司发展的新型“火车头”;不让“雷锋”吃亏,形成人人都想当“雷锋”的氛围,等等,都是在充分发挥高能量奋斗者的带动作用。正是这种管理和带动,将造就更好的干部,更多的高潜人才,更浓郁的人人争当“雷锋”的氛围。这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落地,也才是企业人才管理提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