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法接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现就您拖欠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下列材料,即: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款的原件两张,您至今欠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款共计**50000元;根据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违约金共计**33075元(截止到20xx年xx月10日前);
1、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向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所欠购房款;
2、xx女士、xx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xx女士、xx先生逾期未向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及我国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零xx七条的规定,xx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50000元整的义务,并缴纳逾期所欠滞纳金**33075xx元(截止到20xx年xx月10日xx前)。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50000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如xx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下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鉴xx于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xx先生的关系,以及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同意我们以调解方式结案,我们认为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是本着以xx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您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