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绩效年度工作计划1 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体现付出与收获对等的原则,提升工作成就感;量化员工工作成果,客观进行优胜劣汰;明确发展途径,使业绩突出的员工有职业上升空间,留住公司所需人才,最终形成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确定公司相关岗位在绩效考核执行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使绩效考核内容得以顺利推行。
第三条 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减少管理依存度。
第四条 所有在职人员(除总经办人员外)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绩效考核从其入职试用期过后,转正当月开始执行。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按考核周期划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类。/ 11 第六条 月度考核结果决定被考核人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用于及时肯定/修正被考核人的工作内容。
第七条 季度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为被考核人的晋升、加薪、降级、辞退等提供依据。
第八条 月度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31日,月度考核分值依个人《绩效考核表》上的"当月总得分值"为准。
第九条 季度考核按每个季度进行考核,取三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分。
第十条 年度考核取当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当年12个月总分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