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严格审核工程中分包队伍、劳务作业队的从业资格和安全资质证;要能符合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求。
2.要审核分包队伍、劳务作业队的项目管理架构,要求他们按建质[20xx]91号文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
3.对在建工程项目部、分包队伍要将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场前进行交底,并要时时监控他们对安全责任制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强化过程管理,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根据国家、省、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要督促好公司带班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人员,专职安全员,真正履行好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确保领导带班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5.要求各项目部、分包队伍要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重点,提供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动态、宣传和学习资料,公司各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他们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6.公司职能科室要指导、协助好项目部、分包单位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他们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7.各职能科室要指导、协助项目部,分包队伍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对安全资料要时常分阶段下工地进行检查和指导。
8.公司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公司《处罚细则》进行实施。对项目部、分包队伍存在重大隐患时,要及时下达书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时,可通知公司总经理同项目经理、
9.公司也要根据有关应急管理的要求,协助、督促项目部、分包单位建立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督促他们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10.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及我公司与建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去控制好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设施费的使用,要做到按进度专款专用,并要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保险。
11.各项目部、专业承包队和劳务分包队应严格遵守有关劳动保护法,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并还要求他们加强劳动卫生健康保护,严格用工制度,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对工人工资实行实名制,并按期发放。
12.对特种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xx]75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xx]76号)、《建筑起重接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166号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资料管理表》等文件和制度的规定,要求项目部必须用有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并于我公司签订租赁、搭、升、拆专业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向我公司提交有效复印件备案并按规定向市安监站机械检测中心报检及做好日常性维护保养。在机械设备使用时,应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定,向员工做好安全交底。
13.对项目部、分包单位制定的各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安
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须按公司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再按要求备案和实施。
14.要求各在建项目部须遵守我公司建立的项目申请报验和内部验收制度,要求他们组织建立项目现场的检查制度并加以落实,须每月向我公司质安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管理情况。
15.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项目部须报我公司备案,并通知现场的其他施工方共同加以防范。
16.各项目部要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等有关国家或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市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评价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中资料的规定,填写有关安全记录并要在规定时间内整理移交给公司。
17.在消防工作上,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自觉遵守我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18.项目部在施工中应该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等和环境的保护,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要主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9.项目部、分包单位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劳务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督促现场人员自觉戴好防护用品。
20.在工程施工前,各项目部要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按分部分项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
21.同时对各项目部原则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严格遵守执行__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