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_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按照桂东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具体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度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目的。更好地贯彻执行《水法》、《_河道管理条例》、《_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有效保护我县的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规范河道采石和砂石市场,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改善生态环境,确保防汛安全,维护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方式。采取现场勘查、座谈、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企业进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企业涉水工程进行水行政执法检查;三是农村小水电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情况检查。
四、检查要求。检查前,填报《涉企检查备案表》到县优化办备案;检查中,检查人员持《涉企检查备案表》和工作证入企检查,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涉企检查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后,整理好涉企检查案卷归档备查。
五、检查计划:
(一)水资源管理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范围:
桂东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
3、检查内容:
(1)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据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的;
(2)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
(3)未经水行政机关批准私自取用地表水、开采地下水的;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其他水资源工作日常管理的。
4、检查依据:
《_水法》、《_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_令第460号)《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66号)。
5、检查实施的具体机构
以上各项检查由水利局下设的水政水资源股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罗毅、郭小飞、李慧、曾旭光、胡红英。
(二)水政监察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范围:
桂东县范围内涉及到河道采砂的个体私营业主与集体事业单位、涉河违法建筑项目、涉嫌违反水利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
3、检查内容:
(3)违反规定,擅自向水源地、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渣土,污染水源,影响行洪安全的;
5、 检查实施的具体机构
以上各项检查由水利局下设的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罗毅、郭小飞、李慧、曾旭光、胡红英。
三、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及防汛安全检查计划
2、检查时段: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各类水库、电站、堤防的安全状况,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时段为X年全年。
3、检查内容:
(1)全县范围内水电站厂房范围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全县范围内水库、电站的大坝、前池、管道等外部设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4、检查依据:
《_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585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131号)
5、 检查实施的具体机构
以上检查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农电股组织实施。检查人员:郭志龙、刘丽君、左文才、郭玲玲、胡慧玉、何秀平、申曼妮、刘丽敏。
6、分管领导
桂东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传中、桂东县水利局党组员、纪检组长陈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