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在开设足步反射区按摩,保健按摩服务项目,现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双方一致同意在 开设 足浴健身保健按摩中心。
(二)甲方承担全部硬件投资,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上述甲方所投入的资产和资金的`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承担提供全套服务项目程序、足浴按摩技术和内部管理方式及相应的人员。
(一)提供经营场地,承担经营场所的租赁费和装修费用。
(二)承担室内设备的配置和经营场所所需要的物品的采购及费用。
(四)办理设立中心所需的各种开业证件,协调处理外部关系。
(五)合作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员工和经理另外开设足浴店或变相开设其它足浴店。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万元。
(一)在合作期间委派和提供技术过硬的足浴按摩师和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和素质良好的服务人员并全力确保该足浴中心人员的需求。上述人员的培训和调派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指导协助甲方进行室内、外的装修以及营业所需设备的配备与开业所需物品的采购。
(三)提供和实施全套精湛的足浴技术,不断创新,融汇各家足浴精华。
(一)鉴于该足浴中心甲方一次性投入的装修资金及房租等费用高达二百数拾万元,本着为甲方负责的原则,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对该足浴中心店在营业期间绝对保证所提供委派的技术过硬的资深员工数量不得低于70名,同时,足浴按摩技师应随着客人的增加而能做到及时补充,以确保该足浴中心的正常经营和经济效益。
(二)乙方委派的经理的标准:该经理必须具备有对该行业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烈的敬业精神等等,同时该经理也应是乙方所经营的神农足道品牌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之一即创始人之一。
(一)甲、乙双方拥有经营管理权,甲方负责所需外部的协调和市场经营;乙方负责内部技术服务和员工的管理。
(二)财务由甲方负责管理,每日营业报表由甲方派驻的经理与乙方派驻的经理共同签字生效。具体详见财务管理细则。
(一)乙方经理的月薪按每上一位客人提成1元计算,具体详见考核指标。
(二)员工月薪按每上一位客人提成20元,点号另加3元/客人。
(三)修脚师月薪1400元/月加提成元/客人,修脚师的修脚提成另计。
(五)服务人员月薪1050元/月,提成按每上一客人加元。
(六)、工资支付方式: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按月由出纳造表,会计审核后经双方经理签字后,全额发给乙
方再由乙方发给员工。如因工资发放未及时,造成的员工流失影响店内工作由违约方负责。
六、甲方负责解决员工食宿:员工伙食费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节日双倍。
(二)、合作分红:乙方提取实际营业额的7%。分红的提取方式为:次月20号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实际营业额的7%提成做为乙方的合作分红;其它归甲方所有。核算方式:只限于(衢州店)使用。
(三)甲方体谅乙方在招收员工方面成本有所增加,从确保该店的员工配备方面考虑,在月实际营业额超过40万元的基础上同意乙方按8%提取。
(四)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另行承担的按上客数每人一元的费用来支付员工的提成工资。该费用在乙方提取分红时由甲方在分红中扣除。(例:月上客数为7000位,则扣除7000元)
八、乙方同意在经营过程中每月甲方用于免票及招待的客人数量按有利于本店的经营效益实行,该用于免票及招待的客人数量不列入营业额。
九、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再在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柯山)开设或变相开设新的神农足道足浴店或其它足浴店及为他人提供技术指导等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乙方另注册登记的唐河县四州神农足道保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为该项目所投入的所有资金和其它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依据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按各自分工负责范围,各行其职。在足浴中心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所负责经营管理的方面一般不予以干涉,但如乙方在经营方式、技术服务质量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出现不利于该足浴中心的经营和信誉及经济收益等方面的情况下,甲方及甲方派驻的经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调整其经理人员,如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更正,则可视为乙方违约;再则,如甲方或甲方派驻的经理在经营过程中提出有益于该足浴中心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采纳并予以实施。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本项目合作合同;
1、因人不可抗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
5、甲方现租赁的房屋承租期届满而与出租方未能达成续租协议的;
十二、该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属乙方负责管理的员工如涉及黄、毒、赌、打架斗殴等治安或违法犯罪活动的将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违约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竭尽全力把该合作项目的经济效益搞好。严格遵循双方所签定的各项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为该项目所投入的所有资金和其它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整。即自2011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30日止。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因违约而发生的合同纠纷双方可向合作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合作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 二Oxx年 月 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下列董事:赵运良、赵运强、_三人在与贵店所签订的合同期限内,我公司保证在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柯山)不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或变相开设足浴店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服务等有损于贵店的任何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承担上述三人与贵店所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上述三人在合同期限内如有违约,本公司也将愿意承担违约连带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