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共识(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证质量向乙方供应油品。2.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油质不合标准给乙方车辆及设备造成的损失。(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遵守甲方加油站现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油品质量及各项服务的真实性。
三、油品价格以甲方当日加油站挂牌价为基础做适当优惠。
四、供油方式1.甲乙双方通过对公账户转付油料款,乙方给甲方转帐后,甲方负责给乙方的工地供油。
五、违约责任1.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数量不足,应加倍补偿乙方。2.因政府政策或法律的变动,致使甲方供应油品型号、品种、质量发生的变动,甲方不承担有关责任。
3.不可抗力:在合同生效期间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如天灾人祸,政策变动,罢工,及其他非合同双方可控制的情况)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及时履约,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本合同不因承办人、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隶属关系或机构名称的变更而作废。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合同有效期在合同签订起8个月内有效,如需延期需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