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绿化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工期:总工期55个日历天,即从20x年6月5日起至20x年7月30日止。
四、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设计施工图要求的标准。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土方的整形、土壤的改良、种植土方更换,土方开挖及回填,土方外运,肥料,杀虫,苗木养护,乔木、灌木、草皮及地被植物的运输及种植,竣工前的清洁,苗木防台风、暴雨保护措施,其它零星配合工程,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工程等。
六、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承包人须为参建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购保险,出现安全事故,无论大小,由承包人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包通过验收、包水费、电费、包植物防疫费、包文明施工费、包措施费、包风险费、包保险费等。
七、工程承包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详见附后报价表)。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完成总工程量8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的 95 %;余下的5%为质量保修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九、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现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个工作日发包人无息返还承包人。
十、工程质量保证及检验
1、承包人所采购用于绿化的植物保证不使用假冒伪劣、违禁植物。否则一切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须予以赔偿。
2、承包人应保证所采购的材料、植物是在各方面都符合设计或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品种得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施工的植物是经过正确种植、是经过正确养护的。
3、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种植、养护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的委托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重新种植或更换有缺陷的部位。
4、所有绿化植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规定,所有植物均由承包人负责杀虫、消毒处理,并确保植物本身未携带其他违禁植物,施工中尽量使用国内植物,使用进口植物需有防疫证明及商检报告。
5、植物验收
用于本工程的种植物,在种植前必须得到发包人认可。在采购大批绿化植物前,承包人应带领发包人在采购集中地考察,发包人可拍照或现场定版,做为以后验收植物的标准依据。
发包人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
承包人提供的绿化植物,在运抵现场后24小时内,必须报请承包人或其委托人、监理等进行验收。该验收并不应视为对该植物的最终的质量认定。
承包人应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并按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监理等要求的程序,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设计规定、规范要求的植物严禁种植,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承包人须限期运出施工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要求或发包人规定标准要求的植物时,应由承包人负责更换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所采购植物多次不符合发包人要求,为了不耽误工期,发包人可指定采购,再补签采购合同。发包人所询的市场价将作为最终与承包人结算的材料结算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绿化植物改为甲供方式,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此部分植物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该款在进度款中扣除,且不需得到承包人同意。
1、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或监理等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3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使用,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使用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4)无论任何理由,承包人不得停工;合同履约期间无论承包人任何理由均须保证不发生群体事件,如发生上述事件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合同总价的2%。
3、索赔:
1)本工程合同总价包含一切风险费用,无论施工期间的台风、暴雨等对种植物造成损害的,或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遇到台风、暴雨等须对种植物加固的,承包人均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
2)承包人所采购或种植的植物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周边植物枯萎、感染病菌,承包人须负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更换有缺陷的种植物,更换种植物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承包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承包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种植的质量保证期。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法人代表加盖印章及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