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郭天富、胡开德、任小军、梅昌建、周昌栋、张德义。
成员: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局办公室、法规科、计划科、科教基建科、财务科、运安科、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解决在交通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科教基建科),承担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做到节能减排管理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研究制订节能减排规范性文件。按照建立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要求,在充分调查我市交通行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宜昌市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宜昌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奖惩办法》、《公路生态环保技术指导意见》,《道路运输经营者生产过程能耗考核办法》和《宜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计划科、科教基建科、运安科、法规科、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
2、优化完善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要在交通发展中抓好资源节约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推进不同层次路网间的衔接配套,最大程度地发挥路网的整体效益;要科学规划建设综合运输体系,通过优化配置不同运输方式和公路运输站场布局,使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零换乘";要充分发挥我市发展水运得天独厚的优势,加快航道、港口建设步伐,通过优化港口布局、改善航道条件、实施船型标准化建设,提高港口的通过能力和水路运输效率。(计划科、运安科、公路局、港航局)
3、推广应用交通节能示范项目。全面总结推广神宜科技环保示范路建设经验、沪蓉西科技示范工程技术经验、武汉公交系统"王静驾驶操作节油法"和麻武节能环保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沥青冷再生、热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等技术,推广应用山区公路节能环保型安保设施;推广1-2项交通运输部推出的节能示范项目,在市内道路运输、公路工程、船舶运输、港口物流领域各推出1-2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鼓励推广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力等替代能源。(科教基建科、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
4、建立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开展行业用能状况的统计普查,全面掌握和监测行业用能状况和水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交通企业均要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统计体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填报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计划科、科教基建科、运安科)
5、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联系点制度。对全市交通行业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耗能装置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控制度,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管理企业用能绩效、设备用能单耗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交通行业节能监测服务体系。(科教基建科、运安科、计划科、运管处、港航局)
6、开展节能减排项目专题研究。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材料再生等技术;开展营业性车辆能耗准入与退出、节约和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公路建设节约与集约用地和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4个专题研究;开发利用信息技术,降低交通发展对资源的占用和消耗。(科教基建科、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
7、加强节能减排培训。充分利用交通报刊和交通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国资源环保形势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宣传交通节能"四新"技术等;对交通行业各类从业人员开展交通节能专项培训,在营运驾驶操作员从业资格考核中增加节能驾驶操作知识的考核内容。交通教育部门和交通学校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交通工会、共青团要重视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系列科普活动。(科教基建科、运管处、港航局、机关党委、团委、工会)
8、建设节约型机关。局机关和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示范,发挥政府部门节能减排的表率作用,倡导健康文明、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从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到日常管理建立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从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推进公务用车节能等方面提出要求,将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