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了市委、及院办组织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进行了一场题为"检察调解"的法制宣传课程,并参与了"法律援助日"活动。
2、参与了院办组织的全院性公益活动,如组织检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市民政局调解工作,到省检察院民政科、省厅等检察学院进行调解,参与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参与了"检察调解"主题活动的开展,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日"活动,参与了"国家公益日","法院法治宣传日",市委到市检察院调研,参与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市委到检察院调解组织参观调解工作,参加了市检察院组织的"公益日"活动,参与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市公益活动,参与了市委到检察院调解工作,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市民调解工作,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的"公益日"活动,参与了市委到检察院调解工作,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公益日",参与了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国家公益日",
3、参加了院办组织的"全检会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了"全检会知识竞赛",通过比赛,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和应急能力,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整体工作能力。
4、参加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提高了法律服务水平。市检察院开展的"市民调解进社区"活动,我们积极开展了调解工作,积极配合社区民政工作,为社区民政工作争取了社会资金,并为社区民政工作争取了资金。今年我院被省市委授予"全市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先进单位"。
5、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中,参与了市委到社区中的调解工作,并在社区中开展了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6、参与了市检察院组织的"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中,参与了省市院组织的"民办非诉法律服务"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