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外,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至甲方指定到达地点前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货物泄漏等造成的相关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若产生油品数量差异由甲方押车人员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运输过程中,因车辆交通事故、相关证照不齐全、被交警查扣等影响供应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影响供应,因此影响甲方生产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选运输队伍。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时限、到达地点等运输柴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柴油质量,甲方安排人员在装油前对车辆罐体内部进行检视,确保专罐专用,并随车押运。如甲方对所装油品的质量有异议或有争议时,甲方可要求油库提供当批次的油品质量化验单,如甲方仍不放心所装油品质量,由甲、乙及油库三方共同在车辆出库前在车罐内取样,然后到三方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化验,所产生费用及车辆耽误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到卸油罐位置的道路如出现油罐车通行困难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必须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乙方车辆安全通行。
6、甲方卸油地的通行道路应符合油罐车安全通行要求;卸油地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油罐车卸油安全操作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和卸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甲方一个卸油地有多个卸油点的,若距首个卸油点超过1公里之上的(以油罐车上的里程表计数为准),则按本合同第四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