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一辆 小轿车,车号为 ,是20 年 月份的车,车*能良好,手续齐全,愿将此车借给乙方。
*方给乙方提供*能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给乙方使用。
(一) 乙方在使用期间必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维护、每月定期保养车辆(如长期使用)。如车零件部分损坏、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造成机体打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至*方满意为止。
(二)乙方开车时须谨慎驾驶,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使用时,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罚款、扣车、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借用的车辆只能有乙方正常使用,不得非法载客运营,不得转租借他人,不得用于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正当使用的一切后果由其负担。
(五)车辆的牌照、行驶*等有效*件及检验标志不得随意丢失,如丢失后按*方规定,缴纳补*件所需的费用及罚款。
(六)乙方必须执行*方的车辆技术管理要求,真确*作好例行检查。必须要在安全地点、场所停发车辆、防止丢失损坏。由于车辆停放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不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将车辆丢失,解决处理办法与本协议车辆事故条款相同。
(七)乙方如发生任何车辆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有书面报案材料通知*方,书面报案材料要有*方签字。否则*方不予办理理赔手续。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事故后,乙方预付全部事故费用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负担。此外,因交通事故对车辆造成的无形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以上条款确属乙方责任而发生的问题或事故除保险之外,必须向*方偿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车辆损坏必须在*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乙方发生车辆事故,无论有无责任凡损坏车辆的,修车期间赔偿*方的一切损失。
(九)如乙方发生车辆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法制部门或国家管理部门所确定的责任按以下比例乙方给*方赔偿。
(1)乙方全责任的,赔偿*方车辆事故30%损失费;
(2)乙方主要责任的,赔偿*方车辆事故25%损失费;
(3)乙方和对方同等责任的,赔偿*方车辆事故20%损失费;
(十)未经*方同意乙方在指定以外修理厂修车而给*方车辆造成损坏的,赔偿*方一切损失。
(十一)乙方发生任何有关车辆问题或事故,需要*方出外地协助处理时,乙方要负担*方人员及车辆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因使用会对车辆造成一定损耗,乙方在使用期间对*方支付一定的损耗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并且在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俩期间损耗费不停止支付。
四、 借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如乙方发生协议中任何违约行为或乙方无经济能力承担责任是时,一切责任有担保人全部承担。
此协议一式三份,*方、乙方、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号: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