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市属监管企业要根据实际,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研究工作重点、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干部职工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普法落实情况进行独立、客观评价。
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以数字化为引领,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展数字化普法工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普法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利、更加实用的普法知识。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