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本,包括着三种不同的剧本,即电影文学剧本、电影分镜头剧本和电影完成台本。今天,几乎任何一部发行放映了的国产影片都同时拥有这三种剧本。就一部影片所拥有的这三种剧本的内容而言,是大致一样的,但它们是由影片不同职务的创作人员完成的,而且在影片制作的不同阶段上出现,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活动,是一部影片总体创作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它是由电影编剧来完成的。在影片的全部创作人员中,编剧是第一个接触生活素材的人,是他最先从生活中获得启示、灵感、冲动和思想,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加工、提炼,使之成为一部影片特定的题材,构思出人物和情节,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格局,设计出与内容相应的艺术形式的。
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的基础,它对未来影片的主题、人物、情节、结构、以及风格、样式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导演在把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实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对上述内容通常是无法作根本改动的。例如他不可能把在文学剧本中本来是顺序讲下来的故事改成插叙或回叙式的结构;他也不可能把一个喜剧剧本导演成一部悲剧。除非在拍摄之前他重新改写电影文学剧本,而这样的作法反而更加说明文学剧本乃"一剧之本"了。
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部影片成功的保障。一个导演只是在拥有一个好剧本之后才有可能组织创作班子,展开他的工作;一个电影厂的领导部门只有在审定了电影文学剧本并对它的思想艺术质量做出充分估价之后,才有可能下达生产命令,投放摄制经费。
电影是由一个个场景和一个个镜头组成的。导演在拿到满意的文学剧本之后,就要作一些更为具体细致的拍摄计划,比如这一段戏用多少镜头拍,这些镜头是从什么角度、什么距离、什么方式(推、拉、摇、移……等)去拍。在这个剧本中,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景里拍摄?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季节里拍摄?等等。所有这一切,在文学剧本中通常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有些问题甚至根本不去规定它(例如不规定拍摄的镜位、景别),所以导演要以电影文学剧本为依据,在电影分镜头剧本中把它们制定出来。只有这样,摄制组全体人员才能根据分镜头剧本的十分具体的指示,着手自己的工作。
分镜头剧本的写作方式因导演的习惯而不同。有的导演喜欢自己单独来干,有的导演则喜欢同它的主要创作人员(摄影师、美工师、录音师、化妆师、道具师……)一齐讨论研究,最终把它制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