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目标:结案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为以上。当庭宣判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案件为以上。杜绝超审限案件和错案。
执行工作目标:全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以上。基层法庭各执结件执行案件。
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以及重大盗窃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⒉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惩处常见多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⒊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⒋继续严厉打击以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为侵害对象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设备、盗窃企业资产等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⒌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犯罪活动,及时审理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的合法利益。
⒍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慎审明断,不枉不纵。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确保程序公正,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质证权、辩论权、最后陈述权及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杜绝超期羁押。
⒎民事审判立足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立公正,不偏不倚。
⒏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⒐依法审理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准确慎重地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的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我县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⒑依法审理涉及金融市场的纠纷案件,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防止企图通过诉讼逃债、消债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加强对因非法金融活动或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制裁公司滥用其法人资格、侵害债权人、消费者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设公司、假破产真逃债等违法行为。
⒈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家庭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身权益的保护。
⒉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促进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时审理因用人单位拖欠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依法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
⒊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县房地产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⒋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和制裁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撕毁合同、一地多包、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涉及粮食流通案件的审理,维护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制裁违约和其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粮食生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依法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⒌进一步加大保护当事人诉权力度,加强对各类被诉行政行为的研究,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⒍加强对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指导,促使人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能够运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⒎把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树立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时审理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合同有关的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改革,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⒏依法审理涉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整治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及部门行业垄断引发的行政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⒐妥善审理好加重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城市房屋拆迁、城镇建设规划等问题引发的群体诉讼案件,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⒈认真学习和实践《全省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庭审规范用语》,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当庭宣判率。
⒉进一步落实党的^v^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改进和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⒊继续落实"年有执行月、月有执行周、周有执行日"制度,健全执行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