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日常维护,小修,周期性保养,年检保养等维修;送检,车辆施救等,提供24小时服务。
二、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修保养申请报单,说明车辆所需维修、保养等各类事项要求,以供乙方作业。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维修保养申请单要求完成作业事项。如发现其他故障或因其他因素需要调整作业项目或作业时间的,双方应作重新确认。
四、如乙方按甲方要求维修有困难时,应与甲方协商,在未取得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进行不规范作业。
五、乙方应保证其作业质量,不得将作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并能保证专业维修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质,使用合格的维修设备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乙方还应同时提供资质证件及维修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作为甲方存档。
六、乙方进行相关作业时,每项作业均应记录作业时间、操作人员、配件情况等事项,以全程备查。
七、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如因维修及配件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丢失或毁损的,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作业后交付应该得到甲方验收确认,如发现不合格或与确认的作业事项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九、甲方应按时结算车辆维修费用。乙方每月将所发生费用在该月底清算,并附每辆车维修配件及工时费用例清单和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登记表,审核后符合要求报销付款。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双方无争议,可续签。
十一、本协议未规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