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及时准确受理核准留抵退税申请,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
2.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入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3.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4.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公司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按担保额给予1%-2%的财政补贴。推出"抗e保""纾困保"等五项金融产品,对区内从事"菜篮子""米袋子"等物资供应和物流运输的保供企业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5.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且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总规模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